刊登日期:2024.04.24~2024.05.06
相關連結:電子領標
列印時間:113/04/24 09:56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3/04/24
[機關代碼]3.97.33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文化中心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薛仁傑
[聯絡電話] (07)2225136#8897
[傳真號碼] (07)2288924
[電子郵件信箱]aj3083@kcg.gov.tw
[標案案號]113064
[標案名稱]高雄市文化中心監視系統更新工程(統包)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4,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4/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將傳輸系統汰換為數位網路光纖,並更新及新設高畫質攝影鏡頭及主機,將提升監視畫面清晰度,予即時監看及事後查證更佳之品質;另因建置網路光纖線路,便於後續擴充監視器或其他智慧控制之設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5/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7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30日(由機關視個案特性於招標時載明)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全部完成。(餘詳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以下其中一項:「電信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701010) 」、「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Z05010) 」、「電器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20) 」、「電腦設備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5010) 」、「電器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3020) 」、「電子材料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9010) 」或「電器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F213010) 」,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投標廠商須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屬負責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之廠商。(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電信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701010) 需另附加入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其他可證明加入公會之文件。(3)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 需另附加入登記所在地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其他可證明加入公會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064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文化中心監視系統更新工程(統包)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